重大新闻!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5 21:17:50 994 0条评论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
辽宁锦州:雷击事件警示!户外遇雷雨天气需及时躲避

锦州讯 6月13日晚,辽宁省锦州市锦州北站火车站广场发生雷击事件,两名旅客被雷击中,幸好送医及时,目前两人均无生命危险。

据了解,事发时,两名旅客正打着雨伞行走在广场上,突然一道强光闪过,雷电击中了他们手中的雨伞,两人瞬间倒地。周围群众见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,并将两人送往医院救治。

据医院诊断,两名旅客均 دچار雷击伤,但伤势并不严重,经过治疗后已脱离生命危险。

此次事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:雷雨天气时,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,如必须外出,要做好防雷避雷措施,远离高耸物体,不要打伞或使用导电物品,并及时寻找避雷场所躲避。

以下是一些雷雨天气时的防雷避雷注意事项:

  • 远离高耸物体,如树木、电线杆、烟囱等,因为这些物体容易被雷击中。
  • 不要打伞或使用导电物品,如雨伞、手机、金属球杆等,因为这些物品也容易引雷。
  • 及时寻找避雷场所躲避,如建筑物内、地下室、防雷洞等。
  • 如果实在无法找到避雷场所,应蹲下身体,双脚并拢,尽量减少与地面的接触面积。
  • 不要在室内使用电器,因为雷电可能通过电线进入室内。

希望大家牢记这些防雷避雷知识,平安出行!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5 21:17:50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午夜新闻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